申報條件:
基地龍頭企業實施基礎技術創新和產業鏈核心項目,包括公共技術開放平臺建設、主導軟硬件產品開發、產業鏈培育配套和兼并重組等,不斷突破更多關鍵核心技術,在國內外智能語音及人工智能行業保持技術領先優勢。
(1)申報單位須具有一定的基礎技術創新或產業鏈核心項目,在智能語音及人工智能行業具有關鍵核心技術,且在相關專業領域有一定的聲譽和品牌影響力;
(2)申報單位須在“中國聲谷”年度銷售收入統計中位于前10名,并出具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3)申報單位須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且在“中國聲谷”園區范圍內,經營場所面積不少于5000㎡;
(4)申報單位具有專業基礎技術開發團隊,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200人,并提供社保證明。
申報材料:
(1)龍頭企業基礎技術創新和產業鏈核心項目獎勵申請表;
(2)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3)項目實際完成投資的專項審計報告,包括設備購置、委托開發試制投資、不動產及銀行貸款等(不含廠房、土地投資);
(4)相關證明及其他補充材料,包括服務場地證明、專職人員花名冊并提交200人以上的員工社保證明及申報單位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等。
申報補助:
按照項目實際完成投資總額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高5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補助總額高3000萬元。
申報材料:
1. 市經信委(主管部門)推薦上報文件;
2. 申報單位的資金申請表;
3. 企業入駐“中國聲谷”有關協議或證明材料;
4. 項目列入智能語音及人工智能重點項目投資計劃的有關文件(稱號類獎勵項目可不提供);
5.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如與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提供一證即可);
6. 企業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告;
7. 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稱號類獎勵項目可不填報);
8. 申報單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
(二)限制性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享受資金獎補:
1. 按照工信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報表制度》的要求,未按時上報月報和年報數據的企業;
2. 自2016年以來,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嚴重違規、違法等問題的單位;
3. 自2016年以來,在生產經營中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存在嚴重產品質量等問題的單位;
4. 不符合“中國聲谷”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和項目。
(三)資金獎補要求
單個企業可疊加享受除項目獎補外的多個稱號類獎補,單個企業的同一個項目只可享受一種獎補方式,單個企業年度可獲獎補高不超過10000萬元。
項目申報 咨詢熱線: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詢Q Q:288102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