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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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0年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工作截止時間在2020年9月28日,為加強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引導我市孵化器健康發展,合肥市科技局牽頭起草了《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及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為充分了解和吸納各有關方面意見,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相關詳情下面將為你介紹。
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定義和功能與和省文件保持一致。市級孵化器按照行業聚集度分為綜合類和專業類。支持有條件的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投資機構等主體,根據本市產業發展布局,積極開展“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創新創業孵化鏈條建設,鼓勵其結合區域優勢和現實需求,推動孵化器、眾創空間向專業化方向發展。
合肥科技企業孵化器咨詢電話:0551-65300586 / 15855199550
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條件
市級綜合孵化器認定應具備以下條件:
1.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相關運營主體及法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機構在本市實際注冊并運營滿12個月;
2.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可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75%以上;
3.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0%,且資金使用案例不少于1個;
4.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占機構總人數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業至少配備1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1名創業導師;
5.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2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5%;
6.在孵企業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實際使用)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2家;
7.累計畢業企業不少于3家。
市級專業孵化器認定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達到第四條前5項條件;
2.在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
3.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
4.在孵企業應不少于10家,且每千平方米(實際使用)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1家;
5.累計畢業企業不少于2家。
企業入孵條件及孵化時限要求:
1.科技型中小企業;
2.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孵化器場地內,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3.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技術領域為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現代農業的企業,孵化時限不超過60個月。
企業從孵化器中畢業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中的一項:
1.經備案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
2.累計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超過500萬元;
3.連續2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1000萬元;
4.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程序
1. 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主體登陸合肥市科技管理綜合信息服務平臺提交申報材料。高校建設的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由運營主體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請并經審核同意后,所在高校向轄區科技部門出具推薦函,由運營主體按程序提交申報材料;
2.縣區科技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主體進行信用核查,組織專家進行材料審核和實地核查,將審核結果對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書面推薦到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負責對縣區科技部門推薦的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主體申報材料及其信用記錄進行復核,經研究并公示無異議后,以市科技局文件形式認定(備案)為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
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注意事項
市科技局對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資格每二年進行復審,復審工作按上述認定備案條件和程序進行;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資格。
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應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每年1月20日前,按要求向轄區縣區科技部門提報上一季度、上一年度真實完整的運營發展相關情況及數據,經縣區科技部門審核后,季度材料首月15日前、年度材料每年1月30日前報送至市科技局。
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發生名稱變更或運營主體、面積范圍、場地位置等認定條件發生變化的,需在3個月內向所在縣區科技部門報告,經縣區科技部門審核并實地核查后,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向市科技局報備;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向市科技局提出取消資格建議。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其相關部門應在孵化器、眾創空間發展規劃、用地、財政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市科技局對運行高效、發展良好的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優先推薦申報級和省級孵化器、眾創空間。
績效考核
市級及以上孵化器、眾創空間績效考核程序:
1. 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主體對照績效評優指標進行自查,登陸合肥市科技管理綜合信息服務平臺提交年度績效自查材料;
2.縣區科技部門對轄區內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主體提交年度績效自查材料及信用情況進行審核,并根據市科技局績效評價通知要求,按一定比例擇優推薦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對縣區科技部門推薦參加績效考核的孵化器、眾創空間綜合運營情況進行評價,根據評價打分排名確定優秀名單。經研究并公示無異議后,以市科技局文件形式確定考核評價結果。
孵化器績效考核指標:
1.運營主體信用情況;
2.當年新增畢業企業數及占當年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
3.當年新增在孵企業數及占當年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
4.在孵企業當年新增授權知識產權數及平均新增授權數;
5.在孵企業當年營業收入總額及平均營業收入額;
6.在孵企業吸納就業總數及平均吸納就業人數;
7.積極配合組織開展相關活動,日常工作材料和報表報送情況等。
以上就是關于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條件程序及績效評價管理辦法,需要申報代理的請直接聯系:15855199550(微信同號) QQ:288516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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