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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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培育力度大,到2022年底,力爭完成高企數量倍增目標,總數達到360家以上。對企業研發投入、知識產權、高企連續申報認定等給予獎補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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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點任務
(一)實施高企認定培育計劃。對全區科技企業建檔立案,建立高企認定培育庫(入庫細則另行制定),篩選一批培育對象,實行動態管理與服務。引導企業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主動查找差距,加強科技管理,加大研發投入,積極創造條件加快高企認定培育。對于入庫企業,給予以下政策扶持:
1.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入庫企業年銷售收入小于1000萬元(不含)、研發投入強度達到高企標準且不少于10萬元的、申報享受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且在我區發生的研發費用占比不低于80%的,按照其稅務部門核算研發費用總額的10%高不超過10萬元獎補(與區促進自主創新政策條款不重復享受)。
2.鼓勵企業發明創造。為鼓勵企業開展創新研發活動,提高知識產權申請和保護意識,加大知識產權申報力度,為認定高企積極創造條件。對入庫培育時知識產權未達到高企標準的企業,知識產權首次達到高企標準的,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獎勵:首次取得一類知識產權的,給予10000元一次性獎勵;二類知識產權(實用新型、軟件著作權)總數首次達到8個以上的,給予5000元一次性獎勵。
3.鼓勵高企連續申報認定。入庫企業在高企資質正常到期后,連續申報并通過認定的,除可申報享受區促進自主創新政策新認定高企獎勵外,額外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4.鼓勵科技服務機構發揮作用。參照合肥市科技服務機構備案標準(具體標準另行制定),建立科技服務機構備案庫,對入庫機構在我區開展高企認定培育服務,按照區促進自主創新政策予以獎勵。每年對入庫機構高企培育認定業績進行評比,完成當年預期指標且排名前三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排名后三名且未達到當年預期指標的予以警告,連續2年評比后三名且未達到當年預期指標的強制退庫。
(二)加強高企引進。積極發揮我區產業優勢,將招商引資的主體面向高新技術企業,引進一批在行業內具有領先帶動作用的高新技術企業落戶投資。對于新落戶我區的有效期內級高新技術企業,屬于省內遷入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屬于省外遷入的,在其通過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公室評審認定后,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加大政策宣傳培訓。政策宣傳“進街鎮、進園區、進平臺”,區進一步推進高企認定培育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在其所服務和聯系的企業范圍內,積極宣傳高企認定培育政策。區科技局負責在各街鎮、大社區、包河經開區開展有關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負責向科技企業宣傳高企認定培育相關政策和解讀高企認定管理辦法。區稅務局要進一步加大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政策宣傳力度,切實落實好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落實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區備案的科技服務機構、區內行業協會等單位要發揮橋梁紐帶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發動、咨詢培訓、企業交流等服務,幫助企業了解相關政策,共同營造積極促進高企培育認定的良好氛圍。
(四)發揮金融對科技的支持作用。納入高企認定培育對象的科技企業,可享受區科技金融政策的支持。企業辦理時可直接申請, 不需額外認定,申請成功后到區科技局備案即可;企業申請通過擔保公司及銀行的審查審批后,可獲得高500萬元的貸款資金支持;可按照擔保費標準不超過1%、貸款利率標準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基準利率進行辦理。
(五)強化高成長性企業培育。一是科技小巨人企業培育?,F有備案科技小巨人企業優先推薦科技項目支持。在庫企業首次成功備案科技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二是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培育。對有可能培育成為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的高企,給予針對性扶持,具體擇優培育標準和支持政策另行制定。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進一步推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培育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優化服務,加大協調,共同努力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增添新動力。
(二)強化資金保障。加大資金投入,增加安排經費用于高企認定培育工作,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激勵政策,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激勵、引導和放大作用,促進我區高企的數量和質量不斷提升。
(三)加強部門聯動。區科技局牽頭完善激勵體制,加大對高企的扶持力度,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統計局、區投資促進中心、區稅務局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具備項目審核推薦職能的相關部門,在組織各類項目申報時,優先支持和推薦高企申報項目。(四)強化監管督查。將高企認定培育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將目標責任分解到相關部門和各街鎮、大社區、包河經開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和考核,各單位各司其責基礎上,形成上下聯動、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