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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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報對象:
國內外重點科研院所、高校在皖設立的研發機構(以下簡稱“研發機構”)。國內外重點科研院所、高校主要是指級科研院所,國際知名高校、“985”工程、“211”工程、“雙一流”大學及國內行業龍頭企業的科研院所等。
2、申報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配備有高水平的研發團隊,具備在安徽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工程化開發研究、行業共性技術研究及開展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的能力。
(2)研發機構中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科研人員應不少于30人,其中由大院大所派駐的研發人員數量不少于10人且占研發人員總數10%以上,派駐人員中50%以上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歷。重點研發方向應有穩定的核心團隊,研發機構負責人一般由依托大院大所派出或聘任,科研帶頭人由依托大院大所派出或研發機構聘任。
(3)研發機構應擁有不少于2000平方米固定的研發場所,具有研發儀器設備等必需的研發條件。研發機構要有穩定的研發經費投入機制,投入運營后每年研發投入(含財政支持的科技經費)應達到500萬元以上。
(4)研發機構應有詳細的建設方案,包括建設規劃、建設目標(含階段性預期目標)、建設內容、科研優勢、人才團隊、組織架構、運營管理、產業化發展、分配機制以及資金籌措等內容,包括量化的、在安徽轉化的成果和產業化發展目標。
(5)研發機構建成運行后,每年至少有3項科研成果在我省轉化或與我省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提供技術服務等,或每年由科研成果轉化產生的經濟效益在1000萬以上。
申報補助(獎勵)標準:
1、根據研發機構對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地方經濟發展的貢獻度,省按落戶市2019年對研發機構資金支持額度(不含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投入補貼)的10%給予補助,高可達1億元。補助經費用于支持研發機構科技成果研發轉化。
2、支持研發機構開展研發創新活動,省按研發機構2019年非財政經費支持的研發經費支出額度同比增量的10%給予補助,高可達1000萬元。
3、支持研發機構在皖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省依據績效情況按2019年落戶市獎勵資金額度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高可達500萬元。獎勵資金的50%可用于獎勵有突出貢獻的相關人員。
4、支持大院大所依托設立的研發機構,在我省發起、組織高水平學術交流、科技成果交易轉化等活動,省在市支持的基礎上,從省科技管理專項資金中按市支持資金額度的20%給予獎勵,高可達200萬元。
5、對促成大院大所及其領軍人物在我省設立研發機構、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的省內外各類社會機構組織,省在市支持的基礎上,從省科技管理專項資金中按市支持資金額度的20%給予獎勵,高可達100萬元。獎勵資金的50%用于獎勵有突出貢獻的相關人員。
6、以上政策,省級財政已經安排相關經費補助和獎勵的,不再重復支持。
申報材料:
1、申請研發機構相關補助(獎勵)經費,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發機構設立和開展研發、轉化活動補助(獎勵)經費申報書;
(2)研發機構法人證書、章程,登記為企業法人的還需提供股權結構等文件材料;
(3)國內外重點科研院所、高校同意在我省設立研發機構的文件或研發機構共建協議,研發機構的建設方案;
(4)研發機構負責人和科研帶頭人的相關任命或聘任文件;
(5)研發人員名單及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齡、學歷、專業、職稱、是否屬大院大所派出或聘任等);
(6)研發機構科研及辦公場地證明材料和主要研發儀器設備清單;
(7)研發機構建成運行后,上年度科研成果在我省轉化或與我省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提供技術服務項目清單和所產生經濟效益的證明材料。
2、申請研發機構設立補助還需要提供:落戶市對研發機構資金支持文件、2019年資金到賬憑證及用于非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投入補貼文件及相關材料。
3、申請研發機構開展研發創新活動補助還需要提供:由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2018年、2019年研發經費專項審計報告及附表。
4、申請研發機構在皖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獎勵還需要提供:落戶市對研發機構在皖開展科技成果落地轉化和產業化獎勵資金文件、2019年到賬憑證及在皖轉化或產業化項目清單及相關材料。
5、申請發起、組織高水平學術交流、科技成果交易轉化等活動獎勵經費的,還需要提供落戶市對研發機構所開展學術交流、科技成果交易轉化等活動的支持資金文件、2019年到賬憑證及會議相關材料。
6、申請社會機構組織促成大院大所及其領軍人物在我省設立研發機構、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獎勵的,由所在市科技局組織相關社會機構以紙質材料單獨申請,審核并行文推薦至規劃處;同時,需要提供落戶市對社會機構組織為促成大院大所及其領軍人物在我省設立研發機構、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的獎勵資金文件、2019年到賬憑證,及提供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
7、其他說明文件及材料。
有關要求:
各市科技局負責通知相關研發機構在線申報,并對申報材料初審把關后向省科技廳推薦,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
項目申報 咨詢熱線: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詢Q Q:2881026093